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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挑夫两次被错判死刑后获释 获国家赔偿五万 发布时间2009-11-16

湖南挑夫两次被错判死刑后获释 获国家赔偿五万

2009年11月16日 04:39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曹红蕾 选稿:朱燕亮

  湖南挑夫获国家赔偿5万元  行李现毒品两次判死刑最终无罪释放

  东方网11月16日消息:两次被错判死刑的湖南“挑夫”莫卫奇不但获释,且获云南德宏法检两院约5万元国家赔偿。近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出具《共同赔偿决定书》,称莫卫奇、谢开其“无罪被羁押,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有权取得赔偿”。其中,莫卫奇获赔50507.49元,谢开其获赔48491.67元。

  2008年9月17日,湖南男子莫卫奇因运输毒品被云南省德宏州中院判处死刑。但他坚持自己无罪,称他只是去帮“老板”挑玉石,根本不知道行李包里有毒品。“老板”熊正江归案后,也称“他们不知道是去运毒品,我是骗他们讲到云南去运玉石……”此种情况下,德宏中院重审后仍然于2009年3月11日判处其死刑。

  和莫卫奇一样被判处死刑的还有另一名“挑夫”谢开其,他也坚称“不知是毒品”。在重审时他被判处死缓。

  此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去年10月3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湘潭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培立在网上发帖披露案件中的几大疑点。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阮鸿献、湖南立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梁、陈子根也认为此案疑团众多,并为此案多方奔走,希望能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

  今年7月18日,云南省高院经书面审理后认为,两人是在受他人蒙骗、主观不明知的情况下实施了运输毒品行为,两人的行为缺乏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明知要件”,并作出终审判决:两人无罪。

  从被羁押到无罪释放,在德宏下面的一个县级市看守所内,莫卫奇待了451天。

  事件回放

  受雇运玉石谁知藏毒品

  去年的一天,熊正江跑到莫卫奇在小区开的小茶馆,提出请莫卫奇去云南运送玉石样品,如果10天之内能赶回,工资1000元,如果超过10天,则按每天100元计算。莫卫奇觉得机会难得,便应允下来。

  随后,莫与另外一名叫谢开其的“挑夫”,随熊正江坐火车赶赴云南。4月16日晚上,3人到达云南瑞丽。一位叫“华哥”的人接待了他们。

  4月23日上午,“华哥”将一个装着玉石样品的黑色行李包交给莫。莫拿着“华哥”订购的机票准备乘飞机从芒市前往昆明。但他在过机场安检时,其行李包的夹层内被查出藏有海洛因1027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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