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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富提示】岁末年初法律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09-12-16

【瑞富提示】岁末年初法律风险提示

 

岁末年初之际,瑞富在此向各企业提出如下风险提示

对外经济合同事宜

瑞富建议各企业认真审查年内经济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账款是否已经接近法定2年或1年期诉讼时效;

2、相关长期合作合同是否已经到期;

3、相关货物送达等事项是否已经确认;

4、相关资质、证书等是否已经到期。

瑞富对应建议:

1、若相关债权时效即将届满,应及时通过邮局挂号信函方式催告对方履行债务,并保管好邮局挂号信函凭证;也可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该笔债务,并注明签署时间。

2、若相关合同到期应审查原合同约定的内容,该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自动续延;若不可自动续延应及时与对方沟通;若可自动续延而欲终止应及时发函通知对方。

3、建议整理、备齐相关货物已经送达对方的资料,必要时可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若通过快递公司送达的,应前往快递公司调取相关货物送达、签收凭证,并要求快递公司盖章确认(注意:一般快递公司快递单据只保留三个月)。

4、企业办公室负责人应当全面审查本单位证照,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权证等是否已经到期而须更换或续延。

对内劳动合同事宜

1、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

2、员工带薪年休假是否已经安排完毕;

3、员工是否已经学习完毕相关规章制度;

4、相关社会保险是否已经缴纳完毕。

瑞富对应建议:

1、劳动合同书已经到期的,应尽快补签或在征求劳动者意见的前提下依法解除合同,并根据法律规定给予或不需给予经济补偿金;

2、员工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部分,应当安排员工休假,或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3、人事部门负责人应当审查:劳动合同是否全部完备、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告知全部员工学习并保留学习记录凭证;

4、人事部门负责人应审查是否存在员工社保应缴未缴等情形。

上述内容,对外涉及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对内涉及公司内部稳定,瑞富在此友情提示各企业单位予以注意。

 

          瑞富律师事务所

  2009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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