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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薪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09-12-16

企业减薪如何操作?

 

王总该怎么办?

 

  王总的贸易公司近年来蒸蒸日上。为长远发展、留住人才,王总在2008年初跟公司十余名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白纸黑字地确认了大家丰厚的工资待遇。但2008年下半年来,经济大环境骤变,公司业务大幅萎缩。王总现在是每到月底看着公司业务报表上惨淡的经营数字发愁,每到月初看着财务递交过来的巨额工资发放审批表更发愁。关掉公司?多年的心血实在不忍放弃;遣散员工?都是左膀右臂不忍割舍。但公司现在确实无力再向员工按原定标准发放工资了。王总想对员工减薪,但劳动合同俱在,他能那样做吗?

  【律师观点】

  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 李征连

  根据《劳动法》,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及水平由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故单位应有权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但若减薪则不能随心所欲,必须要依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首先,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次,还须依法和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再次,减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最后,因单位决定减薪产生争议的,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当然,如单位不想进行整体减薪,也有其他操作模式可供选择:

  1.轮岗。经与员工平等协商后,在个别部门可实行按固定周期(如周、月等)轮流上班,同时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工资。这有利于在短期内确保员工的整体工作状态,情况好转时能及时召集所有员工返岗正常工作。

  2.待岗。经与员工平等协商后,允许部分员工在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待岗,待岗期间应依法向待岗员工支付生活费,并缴纳单位应负的社保费用。这有利于与员工长期保留劳动关系,待形势好转后可尽快恢复正常劳动关系。

  最后要提醒单位注意的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减薪过程中要注意两个特殊群体:不能降低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的基本工资;不能降低因工伤处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载《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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