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征连律师代理案件在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新民网图文直播 2010年7月6日,我所李征连律师代理的陈某与上海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在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及新民网法院频道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 本案中,陈先生系本市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平时的月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2008年2月陈先生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造成单车事故。后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认定车先生之情况构成工伤,伤残等级程度为十级。然在陈先生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公司仅按照当时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向陈先生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陈先生不服,依法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本案经劳动仲裁及一审后,目前已经进入到二审程序。 本案情节看似轻微,但其中涉及到劳动用工与承包经营、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劳动合同效力等诸多问题,更是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在全国率先推出《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体合同》后遇到的首个该类型案件,本案的处理结果无疑将在实际上影响到上海十余万出租车驾驶员今后的切身利益。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李征连律师系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介入本案,为陈先生免费代理该案。庭审过程中,李律师重点围绕着:陈先生实际月收入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强制性规定;《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体合同》个别条款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权责统一及公平合理性等焦点问题发表了代理意见,取得了预定的庭审效果。另据悉,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瑞富资讯) 2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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