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步权、李征连律师被评为2011-2012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律师 在2013年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工作会议上,本所王步权、李征连律师获评为长宁区“2011-2012年度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两位律师这也均是第三次获此光荣称号。 王步权律师是自执业以来一直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王律师还承担着事务所内部协调法律援助及社会公益活动工作的协调职责。王律师勤勉负责、默默奉献,近两年来,王律师认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北新泾外来务工人员救助站、街镇司法所等值班咨询,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区内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贡献。王律师办案严谨负责,甚至有些“较真”般地重视办案质量。2012年年初,区内一起患老年痴呆症的某高龄老人险遭子女遗弃,老人生存状态堪忧的不稳定事件中。王律师与同事一道,详细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读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及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确定非诉讼解决案件的最优化思路,并帮助居委会起草拟定了十分严谨的一整套确认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最终,经各方一致努力,一起可能危及长宁“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的不稳定事件,得到了平稳、妥善的解决。该案例的解决思路,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王律师表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靠的就是真诚和负责,今后将一如既往,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一颗爱心,给社会弱势群体以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 李征连律师秉承对法律的信仰,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被告完全否认劳动关系之后,又忌惮于李律师逐步深入的调查工作,就捏造李律师“收费不开票”事由向区司法局投诉。经区司法局认真调查发现:本案系无偿为原告提供法律援助,投诉事项完全不实。同时,经李律师认真调查取证,该案件中被告的谎言被彻底戳穿,被判依法向原告承担责任。凭借一身正气,规范执业,恶意的“投诉”无所遁形,李律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得到了认可。近年来,李律师坚持就援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思考、建言献策,受到各方的好评和重视。李律师坚信:赠人玫瑰者、手有余香。秉承一颗有担当的心,承担责任、甘于奉献,就能在其中体会到物质利益所难以衡量的成就感。大家都这样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会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瑞富资讯)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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